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规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教职工在聘期内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推动教职工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四轮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机关党委第四轮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自实施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以来,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人员。
2.2018年3月以来,与学校签订《南京晓庄学院人才引进协议书》的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组实施。考核工作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机关党委成立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机关党委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突出实绩,客观公正。考核工作以聘用合同为依据,重在对聘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核实与评价。考核评价坚持客观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全面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评价工作绩效。
三、考核依据
按照聘用合同、人才引进协议书中约定的任务内容,以及机关党委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小组设定的考核要求等,结合教职工在聘期内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
第四轮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聘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第四轮聘期考核结果应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被查实存在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学术不端等方面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聘期考核,或经查实在聘期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其他经机关党委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小组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五、考核安排
(一)个人自评(2月24日-3月3日)
教职工按岗位填写《聘期考核表》(附件1-2,2018年3月以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填写其中人才引进协议书约定的科研任务完成情况),专业技术岗位另需提供相关业绩支撑材料。
(二)考核评议(3月4日-3月18日)
部门负责人为岗位聘用考核第一责任人,对相关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并提出第四轮聘期考核建议结果。3月7日前上报《聘期考核表》和《考核建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机关党委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小组召开考核评议会,对教职工在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定考核结果。
(三)结果公示(3月19日-26日)
机关党委公示考核初定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教职工对初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机关党委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小组或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申诉受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四)学校审定
机关党委将相关结果提交人力资源处,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相关说明
(一)2024年1月1日以后入职的教职工不参加本轮考核
(二)所有教职工在现任职单位、按现岗位参加考核
(三)第四轮聘期工作所涉及到的成果、业绩等材料的起止时间为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人才引进协议书中约定任务完成起止时间为签订之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四)教职工工作业绩所涉及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成果的认定,以当年的学校科研评价标准为准。
联系人:井立文,电话:86178113
附件:
2.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表.doc
5.附件5:南京晓庄学院第四轮其他专业技术5-7级岗位聘期目标.doc
中共南京晓庄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